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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电话12366
税务局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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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电话12366

12366是税务总局的服务热线电话,纳税人有任何需求都可以通过12366进行问询。 具体联系方式: 一是直接拨打12366服务热线电话。 二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电脑端)12366纳税服务网站可通过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12366.chinatax.gov.cn或点击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页“12366纳税服务平台”图标进入。 三是12366纳税服务平台(WAP):打开手机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即可使用。 四是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通过访问网页的方式下载,网站端的下载地址为https://12366.chinatax.gov.cn/download/app/index。或者直接通过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搜索“12366纳税服务APP”即可下载。   

税务咨询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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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咨询热线12366?

税务热线12366工作时间是九点到下午五点。
12366热线受理范围如下:
1、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税业务的咨询;
2、国税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基本信息等涉税查询;
3、国税管辖范围的一般税收违法举报(包括发票违法举报、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
4、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5、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6、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7、对国税机关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8、按规定应受理的其它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税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提示:

税务咨询电话是多少

税务咨询电话为12366。 如果遇到税务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以通过12366进行咨询。现有咨询方式一共两种: 一是热线电话12366: 12366纳税服务热线自2010年开通以来,本着“用心倾听、真诚服务”的宗旨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优质纳税咨询、涉税查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已经成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各界相互沟通的重要桥梁。 二是网络网站:12366纳税服务网站主要包括自助、互助、税助的纳税咨询,公开和个人的涉税信息查询,线上点播、直播、报名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纳税人学堂,网上办税和多种办税辅助的办税服务,违法举报、纳税投诉、在线调查、在线访谈的在线互动,以及其他纳税服务功能。

国家税务总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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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主要职责是: 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 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8、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9、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10、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11、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对全国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 12、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