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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永远也破不了什么意思?
朱令案永远也破不了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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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永远也破不了什么意思?

因为证据缺失,2013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表示碍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 清华大学学生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 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 朱令的同宿舍同学孙某,曾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在1997年带走调查,警方称她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后来孙被释放。 2013年4月16日,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落,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表示碍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 朱令近况 从1994年中毒至今,经过十年多的康复治疗,由于铊中毒损伤的不可逆转性,朱令的智力、视觉、机体和语言功能都没有得到恢复,留下永久的严重后遗症,朱令的生活根本无法自理,必须由年迈的父母照料生活起居。 许多关心朱令的人士在2004年3月发起成立了“帮助朱令基金会”,建立和维护有关朱令的网站。截至2006年3月,基金会海外募捐已超过三万三千美元;其中部分捐款已送达朱令家庭,作为她的康复治疗费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朱令事件

朱令事件属于什么事件 案件为什么永远也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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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事件属于什么事件 案件为什么永远也破不了

朱令事件属于什么事件?是指发生在清华大学的一起投毒案,女学生朱令在学校期间出现了铊中毒的症状,身体健康遭受了极大的伤害,中国并没有出现这种病的先例,最后还是通过互联网才接受到了正确的诊治的救助。当时专家诊断称如果不是自杀就是投毒,而朱令本身没有铊的接触史,因此被警方认定是投毒事件,虽然当时同宿舍的孙某被当做嫌疑人带走调查过,朱令案件为什么永远也破不了?后来又被放出凶手至今逍遥法外。朱令事件的真相揭秘,如不是权利干涉案子怎么会破不了。 朱令的父亲曾经表示过:警方已有结果,只是没公开”,首先当时被怀疑的孙某的确有太多一点,铊这种化学物质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常见,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接触的到的,同宿舍的孙某首先了解铊的属性,又能够接触和获得铊,还能够接触到朱令的日常用品,所以一切疑点都指向了她。但是当时孙某被带走后又放回,警方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异常的行为,所以公众们猜测可能和孙某的家庭背景有关,时隔多年后该案件还一直被重视,陈坤还为朱令的父母捐助十万元,但公安给出的答案却是证据灭失无法侦破,并且侦查过程中没有受到任何干扰,让公众理性看待此案。 其实朱令生病后同学就帮她用互联网向国外求助,之后也迅速得到回馈表示是铊中毒,但是同学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邮件到协和医院给医生参考却没有得到积极的回应也没有据此给朱令及时的化验和治疗,后来还是一名好心医生取得朱令的尿液、血液、指甲、头发等化验出朱令的确是铊中毒,还是两次,第二次含量严重超标已达到致死的剂量,至此对症下药朱令身体的铊迅速被排除,但由于在体内停留时间太长神经已经遭到了损害。五一期间学校放假,朱令的宿舍被盗除了朱令的洗漱用品什么也没丢。2013年朱令家人收到来自美国洛杉矶的信件,称:如果不是朱令影响别人休息,也不会被同宿舍人集体毒残”,但是信件来源交给警方后也再无答复。

朱令案为什么永远也破不了 事件详细经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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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为什么永远也破不了?至今都还常常被提起,一方面是因为这件投毒事件发生在清华这样的高校内,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官方一直没有给个说法,凶手至今还逍遥法外。朱令的父母曾经说过,其实这个案子警方早就真相大白了,只是因为对方的家庭势力一直不公开而已,其实在中国这样因为凶手家庭有钱有权而被隐瞒真相的事情还真不少,别说这次是北京的大官,就是一个地方级的小官也敢这样做,让你投诉伸冤无门。 朱令事件详细经过是什么:出现中毒的症状是从1994年11月24日开始的,最开始是肚子疼,然后是吃不下饭,到了12月5日胃部不舒服,12月8日开始大量掉发,几天就全部掉光了,12月23日朱令住进北京市同仁医院消化内科病房,虽然没有查出病因,但是在住院一个月以后病情得到缓解并长出了头发,到1995年1月23日的时候她就出院了。寒假结束后朱令再次返校,但3月6日她的病情开始恶化,腿也疼的厉害并出现眩晕感,再次被父母送入医院。 虽然一开始医生就已经察觉到朱令的症状和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很像,但是由于医院不具备条件所以一直没有做铊中毒检测,这也使得朱令的病情迅速恶化,做过多次手术切割了气管,最后还是送进了重症监护室昏迷5个月。直到朱令的同学向互联网求助,并让好心的医生化验朱令的病情,最终确认朱令确实时铊中毒,根据这个方法治疗朱令体内的铊迅速被排除。 得知是中毒事件后,朱令的父母就迅速向清华大学的教授和主任提出报案的请求,警察迅速立案调查,但是就在朱令确认是铊中毒后的五一放假期间,朱令的宿舍发生了离奇的盗窃事件,为何会说离奇,因为除了朱令的洗漱用品外什么都没有丢,这种指向性可以说是十分明显,只有同宿舍的人可以这么方便的知道哪个是朱令用的吧,并且可以很方便的拿走。 朱令同宿舍的同学孙维很快就被锁定了,因为她是唯一一个能够合法取得铊盐并且跟朱令接近的人,孙维也被带走问话,但是在8个小时候孙维就被家人接走了,然后公安机关在1998年就以超过法定期限”为理由宣布结案。之后孙维被家人送出国,还改了身份证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更名为孙释颜。多年后有一封从国外寄给朱令家人的信,称如果不是朱令影响别人休息,也不会被同宿舍人集体毒残”,但信件交给警方取证后就再也没有消息,自此朱令案也算是基本有了真相,但就因为这种事情就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还是太过残忍,并且当初她们是抱着杀死朱令的心的,这样的人即使高学历也只会令人更害怕,所以教书还是先要教做人。

朱令案为什么永远也破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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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为什么永远也破不了

朱令案直到现在还未破获,这不仅是因为当时办案环境简陋,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于重金属中毒还没有较明晰的研究。不过,我们都始终相信,害人性命者终将受到制裁。《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的凶手,在主观上肯定具有故意杀人的意向,但是故意杀人未遂;在客观上,凶手所犯的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罪。无论是这两种罪中的哪一种,都是非常严酷的,也是刑法重点惩罚、打击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