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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三项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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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法律分析:第一,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 第二,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打造国企新样板的工作要求。 第三,实施三项制度改革是提升公司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 法律依据:国企经贸改《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对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 二、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三、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 四、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五、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三项制度改革是哪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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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是哪三项

法律分析: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国务院针对国企的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以及人事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实施“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 一、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正式更名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政策口径、扶助对象条件、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程序、扶助标准、财政负担比例和制度运行模式,按照《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按照《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95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0号)规定,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则,经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审核同意后执行。2008年的扶助金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三项制度改革是哪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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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是哪三项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源头: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过程: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将影像资料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结果:重在保障合理合规实施执法,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守住法律的底线。扩展资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背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也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12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在全国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天津市被确定为试点城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5日以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正式印发,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