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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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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电话是12122 按法律规定交警拖车需要通知本人,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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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电话:122。 如果车主使用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需要联络拖车,可以拨打122电话,122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的联系方式,拨打这个电话后,向客服人员说明现场情况,交警会到现场对交通事故进行定责,并联系拖车将事故车辆拖走。 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去拨打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电话以外,车主还需根据不同情况,拨打不同的求助电话。 根据情况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1、如果事故发生现场,有人员伤亡现象发生,需要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 2、如果事故发生现场,事故双方发生纠纷,甚至人身安全受到侵害,需要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3、如果事故发生现场,有车辆出现失火现象,需要及时拨打119消防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