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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6岁

抚顺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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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6岁
冷月寒笙
冷月寒笙
个性签名:生命不止,奋斗不息;超越自我,勇往直前。

抚顺女童被虐案宣判,生母获刑3年,对此你怎么看?

我觉得这个处罚也太轻了吧,这难道不是在变相的伤害受害者?这难道不是在变相的保护施害人? 1、三年的刑罚和这位“母亲”犯下的罪行相比,真的是太轻了。首先她虐待女童的行为,是多么的恶劣、卑鄙和无耻,她身为一个母亲,不懂得好好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她居然助纣为虐,和自己的男朋友一起虐待女儿,她丑陋的嘴脸和无底线的行为,真的让我十分作呕。 她如此的残忍无情,而法律给她的处罚却如此的宽容、大度,只用三年来惩罚她的罪行,这个判决结果也太不合理了吧,我知道法律有自己的考量,有自己判决坏人的尺度,但是我们的法律是不是也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的完善和改革呢? 2、这位不称职的母亲不配做母亲,应该将判决结果更改为“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才比较合理。这位虐待孩子的母亲真的太无情、太残忍了,她在虐待自己孩子时,有没有半分的犹豫和愧疚?她作为一个母亲,真的真的太不称职了。 在和男友一起虐待孩子时,我没看到她因为自己没保护好孩子而难过,而她最后在法庭上被审判时,才假惺惺的流下忏悔的眼泪,这位母亲不觉得自己忏悔的有点太晚了吗? 3、这位母亲毫无人性和温度,对她宽容就是对这位女童的残忍,也是对社会的残忍。最后,我真的请求法院再重新审判和修改一下判决结果,三年真的真的太少了。 这位母亲如此的残忍恶劣,三年的刑罚真的很难让她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很难对后人起到警戒和警醒的作用。 对她宽容温和,就很难给这位受害女童一个合理的交代,对她宽容,就是对这位女童的残忍,就是对社会的残忍。

冷月寒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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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女童被虐案宣判,生母被判刑三年,既是亲生母亲为何如此虐待女儿?

大部分的家长都是以理服人的,在孩子比较调皮的时候,都是会讲一些话,让孩子制止某一些讨人厌的行为,比如说孩子喜欢玩电梯,那么家长就会适时的作出阻止,否则是相当危险的,可是仍然有一些熊孩子不听话,那么这些家长就会轻轻的动手,以表示自己的愤怒,一般家长都会控制自己的力度,只是为了吓吓孩子,让孩子不要再这样做了,大部分的家长都是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可是世界上的人形形色色的,总是有一些奇怪的人出现,他们对自己的亲生孩子也会进行一些殴打,抚顺有一名女童总是被自己身边的人伤害,生母被判刑三年,亲生母亲为何要如此对待女儿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一,可怜的女童 在这个案件里,这名小女孩年龄非常小,刚上小学,可是她经常吃不饱穿不暖,而且还会在严寒的冬天穿着薄薄的单衣,她身边的人都会感觉很奇怪,孩子身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轻伤,即使是如此,就算旁边的人问起来,这名女孩也不作声,从来不向外界求助,因为她非常害怕自己被母亲抛弃,所以一直默默的忍受着。 二,既然是亲生母亲,为什么会如此对待女儿? 之所以会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无非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就是她自己本人脾气非常暴躁,所以她很讨厌孩子,不喜欢孩子。第二,因为她是单亲妈妈,所以她对这个孩子非常的痛恨,其实她没有实施太多的犯罪,最主要是她的男朋友经常对这个孩子进行虐待,但是她不作声,也是纵容了这一行为,由于她对上段感情是非常痛恨的,所以就把所有的仇恨都转移到自己的孩子身上。 总之,这名母亲根本就不配成为妈妈,如果她不想养孩子,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把她送给符合领养的家庭,而不是一直把孩子放在身边,却不爱孩子,这孩子的一辈子都要活在阴影中,让人感到非常的可惜。

冷月寒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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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6岁女童被虐,虐待儿童怎么判

近日,辽宁抚顺6岁女童遭母亲及母亲男友虐待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女童伤情为1处7级伤残,2处9级伤残,1处10级伤残。抚顺受虐女童监护人已变更为父亲。9月8日,检察机关已以陈某威(受害女童母亲男友)、刘某彦(受害女童母亲)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当天予以立案。
一、虐待儿童怎么判
我国《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均有禁止虐待儿童的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的虐待罪指虐待家庭成员,(如果不是家庭成员,就没法用虐待罪定罪,比如老师虐童),此外,故意伤害罪则需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
二、虐待儿童的手段都有哪些
1、忽视
持有监护权的成人,对于受扶养的未成年亲属,对于其饮食、教育、医疗、衣物、卫生等基本需求,刻意忽视。特征是明显的营养不良、不合身的衣物、学龄儿童未去学校等。
2、暴力伤害
对于儿童,踢、踹、捏、打耳光、拉耳朵、拉头发、鞭打、捆绑、香烟烫伤,与过度的体罚。施暴者往往声称只是在管教小孩。但是导致儿童严重受伤或死亡,将涉及刑责。施暴者的施暴行为,往往不是一次性的,因此受虐儿童的身上常会有异常数量的外伤与旧伤痕。为了遮掩伤痕,受虐儿童常无视气候变化,终年穿着长袖衣裤。施暴者在儿童就医时,常捏造其外伤发生的原因与病史,以规避责任。
3、性虐待
通常指成人或年纪较大的青少年,对儿童性虐待,得到刺激的快感。强迫儿童裸露或触摸,或对儿童使用情趣用品,或异物插入等。施虐者可能是儿童熟识的人,家人、亲戚的孩子、朋友的家人、保姆、邻居等,使儿童会主动防备的陌生人仅占少数。可能导致儿童罹患性病、秘尿道、直肠遭到细菌感染或撕裂伤。
4、精神虐待
谩骂、嘲笑、羞辱、批评、恐吓威胁、损毁或丢弃物品、烹煮宠物等。不过这很难界定是否为精神虐待。受虐者可能主动远离施虐者,或暗自咒骂,或反击。


冷月寒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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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6岁女童受虐案一审,虐待儿童怎么处理

2021年10月13日,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女)故意伤害、虐待一案,并于当日进行了宣判。
经一审审理查明,2020年2月至5月,被害女童佟某某(时年6岁)在与被告人刘某彦(佟某某母亲)及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男友)共同生活期间,频繁遭到陈某威采用各种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伤害及虐待。刘某彦身为佟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未有效阻止陈某威,不仅一再放任陈某威的行为,而且时而参与殴打、虐待佟某某。2020年5月中旬的一天,陈某威给佟某某洗澡时,故意将水温反复调至最高和最低档位浇淋佟某某,将佟某某烫伤,直至伤口感染严重,二被告人才将佟某某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佟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一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一级、五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
最终,经合议庭评议和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被告人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佟某某人民币202767.35元。
宣判后,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一、虐待儿童怎么处理?
虐待儿童的,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构成虐待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二、虐待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一般表现为对肉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迫害。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相互之间存在一定的亲属关系或者扶养关系。如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等。虐待者都是具有一定的扶养义务,在经济上或者家庭地位中占一定优势的成员。非家庭成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至于虐待的动机则是多种多样的,不论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应予以考虑。